【日常片刻】翁禎翊/借一段有你的時光

知道自己要去哪裡的時候,
即便暫時停在了原地,
也都是在完成一部分的抵達……

Dear 科法所R07(註1)的大家:

今年夏天的時候,我去看了一場時裝展的走秀。那是實踐大學推廣部服裝設計專班的成果發表會,走秀的最後,所有設計師,也就是修課同學們,帶著他們的模特兒出場謝幕。他們許多人走過伸展台、站在聚光燈下時,還抱著捧花戴著妝,就忽然流下了眼淚來。如果是一年前的我,一定沒有辦法理解那樣哭泣的原因,可是認識你們、教了你們一整年後,我在現場也有同樣激動的感覺。那一刻我想起的就是你們大家。

你們和台上那些人一樣,在將近三十歲、或者超過三十歲的年紀,決心放掉自己原本擁有的東西,從零開始,全職來到另外一個完全陌生的領域。我不知道如果是我、五年後或者十年後的我,能不能擁有同等的勇氣。我是你們之中年紀最小也還沒有出社會的那一個,出了教室以外,你們是樂團的經理、是記者、是高中公民老師、是公務員、是吉他老師、是牙醫……光是想到你們願意每週每週來上我的課,然後一次一次問我考卷哪裡寫不好、哪裡可以改進,我就覺得你們都是非常勇敢的人。
你們很常問我問題時先說出:「這個問題感覺很笨……」,但我從來沒有這樣覺得。因為我知道一旦離開了法律,我才是一無所知的那一個。我教你們消費者保護法的商品責任,但我沒買過車也沒買過房,從沒和車商、建商或仲介周旋過;我教你們分辨家事事件的類型、寫訴之聲明,但我身邊從沒有人離過婚、搶過小孩子的監護權(註2),或者發生遺產爭執;我教你們刑事訴訟中錄音錄影證據的性質和合法性,但其實我連監視器畫面會不會同時有聲音都不確定。這些事情和經驗都是你們告訴我的。有時候我也會問你們原先工作上發生的事,你們有些人會害羞地和我說:「啊那沒什麼好說的啦、很無聊」,但只要你們有說出口時,我都很認真地在聽。

很多人問我科法所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地方,我都會說,比法律系本身有趣很多。我在那裡看到了另一個世界,然後交到了很酷的朋友。這每一句話都是真的。和你們一起吃飯的時候我都有種奇妙的感覺:明明剛剛上課的時候我還是大家的老師,但一下課就變成了那個被照顧安好的弟弟。我們一週上課兩次,一次是星期三下午的課輔,另一次則是星期四晚上的讀書會;星期四晚上結束時都將近深夜十一二點,我提議想要吃涮涮鍋、想要吃居酒屋,從來都沒有人拒絕我,而且常常莫名其妙地被付掉餐錢,最後還有人騎車或開車送我回家。那是我一週最喜歡的一天。吃完深夜的晚餐,擁有一種身心全然放鬆的感覺,站在將要打烊的店門口,覺得自己被整條街最後安靜的燈火圍繞著。一週就要結束了,所有黑暗都在離我有段距離的地方、也都已經結束了。

可是我也知道,星期四不會是你們最喜歡的日子。隔天星期五,也就是吃完晚餐不到八個小時後,你們都還要早起上八點鐘的必修課。那是法律系最可怕的一堂課,民事訴訟法。

所以要非常、非常感謝你們每次都答應我任性的請求,陪我吃晚餐。我對科法所的另外一個感想就是:好辛苦。事實上沒有學習一門新的知識或技術是輕鬆的,不過因為受限於修業年限,加上另外要寫論文,所以你們的課程規畫又遠遠比大學部來得緊湊。要在那麼短的時間學完大學四年都不一定能夠充分掌握的內容,同時又比一般大學生承受更多的經濟壓力、家庭壓力、同儕壓力……那些不安還有自我質疑,誠實地說,我或許能夠想像,但絕對沒辦法完全感同身受。
我常常覺得自己是個極其平凡而且僥倖的人。系上有一些年輕的教授,大我約莫十歲左右,有次上課我和你們透露了他們的真實年齡,潘哥於是在講台下說:「靠,原來他和我一樣大」,歐巴則說:「我還比他大一歲咧」。然後你們兩個人開始互相自嘲,笑著說自己到了這個年紀一事無成、還在這邊學法律、別人已經有小孩而且是法律系的教授了……當時我只是打哈哈地一語帶過:「哇靠那你們是凍齡嗎,看不出來欸」,但其實內心是非常震撼的。要經過多少次自我否定,然後接受自己並不太符合這個世界對於三十多歲的想像,才能在那種時刻坦率地笑出來?

我不知道。我擁有的其實就是年輕教授們的那種人生,大學就念法律,畢業很快通過了司法考試,單單靠著法律在三十歲前就得到這個社會的認可。三十歲以後的我,大概也就是被周圍的人催婚、催生小孩,還有買車、買房,然後每個月繳貸款吧。像是倉鼠繞著滾輪持續轉動那樣。這樣的人生經常被說年輕有為,可是實際上只是迴避了所有風險。沒有經歷過什麼下定決心的時刻,也沒有來到過什麼改變一生的十字路口。沒有放棄或犧牲、也沒有背水一戰或孤注一擲。這樣的我卻得到了全部的稱讚,十分心虛。

而那些我沒經驗過的,很可能就是你們的全部。

你們在我心目中才是真正不平凡的人。即便跌倒了,也想要給你們全部的擁抱和掌聲的那種人。如果我以後離開了學校、做了法律工作,沒有變得自視甚高或覺得自己高人一等,那麼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都是我教你們法律的同時,你們和我交換了人生。

我不知道你們每一個人來學法律的理由,但我現在可以告訴大家,我為什麼來當科法所的助教、為什麼一週為大家上課兩次。很簡單,因為有錢,而且因為失戀。

星期三下午的課輔,法律學院會付我鐘點費;至於星期四晚上連續十八週不中斷的讀書會,我之所以會同意,起初單純是因為戀愛對象忽然沒有聲息地消失在我的世界,我迫切需要有些什麼事情塞入生活之中,轉移自己的注意力。

因此,我從一開始就沒打算要和大家收錢的。能夠付出自己的能力,確信自己還被另外一個人需要,求之不得。可是四月疫情正嚴峻的時候,方慈忽然在某次下課拿了一個信封袋給我,信封袋是當時排隊也買不到的醫療口罩所專用的,她和我說這是大家要送我的,既然我不收錢,那收口罩總可以了吧。我不疑有他地收了下來,結果回家打開一看是白花花的鈔票。那個數量遠超過學校給我的鐘點費。

方慈在訊息裡和我說不准退回來,沒有人會收。我於是回覆她,那我就只收這個月的,以後不要再給我了。這不是客套,帶你們寫考卷一個晚上、你們陪我吃晚餐一個晚上,就能讓我少掉一個失眠的晚上。我在你們身上已經得到了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。一群人坐在星期四深夜的餐桌前,大家疲倦但滿足地講著話,昏黃的燈光裡,有時候我只是默默地吃、靜靜地聽,但也感覺到自己被在乎還有被愛。

那是你們借給我、我最珍貴的時光。當時打開口罩信封袋的那一個瞬間,只是讓人更加確信:我要好好陪你們撐過考律師這條路,如此而已。

在法律學院裡,國家考試常常是大家心照不宣、不能說出口的禁忌詞彙,因為有些人覺得學校終究是追求知識的地方,凡事扯上考試、扯上合格與否、上榜與否,太現實也太功利了。但我並不這麼認為,我覺得能夠正視、然後嘗試面對考試的所有人,就已經擁有了超乎常人的勇氣。那像是我們每一個人小時候第一次游泳,捏住鼻子、閉上眼睛,然後不知道哪來的決心或衝動,一鼓作氣把頭也潛進未知的水裡。我們從那個時候開始擁有了人生第一次的閉氣。而律師考試一年只有一次,一旦報了名,長達一整年有壓力、有寂寥、有冰冷的閉氣生活也就忽然開始了。我們偶爾會感受到自己很堅強,偶爾卻又會意識到自己其實很脆弱,不知道終點或極限在哪裡。

你們有的人和我說過自己去算命,算命師說要到一一二年才會考上,對自己好沒信心;有的人和我說覺得自己今年落後太多了,不知道還要不要去考試;有的人和我說自己留職停薪的期限就要到了,該不該在考前直接辭職放手一搏。

我都記得你們和我說這些話的時候。明明應該是很焦慮的心情,但在我面前、讓我看到的,都是一張很平靜的臉。而我得承認我的年紀比你們小,如果遇到了這樣的關卡,也會頓失方向、不知所措吧。所以我所能做的只是客觀分析你們目前整體寫考卷的狀況,然後說:不論如何,如果有什麼能夠幫得上忙的,一定要和我說。我會和你站在一起。

我們會站在一起。這句話很空泛,但卻慎重而且真心。謝謝你們在我需要的時候也和我站在了一起。不論你或妳做出了什麼決定、最後是考上了律師還是回到了自己原本的生活,能夠教到你們,都是我的驕傲還有幸運。希望你們也覺得我教的一切都還可以。

每個星期四的結尾,最後負責載我回家的通常是潘哥。我戴上安全帽,坐在機車後座,潘哥是那種很安全的駕駛,一路以四五十左右的時速前進。辛亥路上、汀州路上,沿途稀疏的路燈就在我們身邊漂浮著,停下等待紅燈時,那些燈盞一瞬間又像遭受什麼反作用力一樣,來回震盪。嘈雜的排氣管聲裡,我們低低地說著話。倒數十秒、九秒、八秒……知道自己要去哪裡的時候,即便暫時停在了原地,也都是在完成一部分的抵達。願大家都抵達心目中更好的地方,Best Wishes。

註:
1.全名叫作「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」,事實上就是學士後的法律研究所,限定必須要大學非法律系畢業的人才能報考就讀。R07則代表入學年度為民國一○七年即二○一八年。
2.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,在民法上正式名稱為「親權」。


【翁禎翊】
一九九五年生,台大法律輔修日文系畢業。現就讀台大法研所民法組,真實生活裡是研究生和助教,職業教民法。喜歡海、煙火,還有拉拉熊。
曾獲余光中散文獎、林榮三文學獎,入選過九歌一○八年度散文選。與凌性傑等人合著《慢行高雄》,最近出版個人散文集《行星燦爛的時候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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